控股集团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控股多家企业,股权占比一般在50%以上,这样就能达到控股的作用。根据我国要求,控股集团公司也是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,不过,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成为集团公司的,需要满足相关要求后,工商部门才会受理审核。那么,控股集团公司注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具体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?接下来,为您整理介绍:
一、控股集团公司注册的条件
(一)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:
1、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,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;
2、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;
3、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。
(二)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:
1、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;
2、有三个子公司(即控股企业);
3、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。
(三)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:
1、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;
2、有三个子公司(即控股企业);
3、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。
集团控股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
(一)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表(母公司加盖公章);
(二)母公司署名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”(母公司加盖公章) 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
(三)在委托证书中,需要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授权期限。
(四)集团章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
(五)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,承认集团章程文件;
(六)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股份的证明;
(七)选择提交: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、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格复印件,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。
(八)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。